出國玩囉!想自助旅行的背包客新手,不知道如何自己辦理護照嗎?遊遊學學玩玩幫大家整理一份護照辦理簡表給大家參考。

護照速件處理費
1.  提前1個工作日製發者,加收新台幣300元。 (提前未滿1個工作日者,以1個工作日計)
2.  提前2個工作日製發者,加收新台幣600元。
3.  提前3個工作日製發者,加收新台幣1000元。
 
護照用照片規格
外交部自94年7月1日起啟用新式護照用照片規格,該規格及標準與94年內政部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相同,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4.5公分,橫3.5公分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.2公分及超過3.6公分,詳列如下:

1. 6
個月之內拍攝。
2.  
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,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80%。
3.  
對焦需清晰且鮮明,高品質,無墨跡或摺痕。
4.  
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,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,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。
5.  
以高解析度沖(列)印在高品質的相紙上。
6.  
如照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,必須為高彩度而且以相紙沖(列)印。
7. 
照片為中性的色彩。
8.  
眼睛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,不能被頭髮遮蓋,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,不能側向一邊(似肖像畫形式)或傾斜,且臉型兩側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需清楚呈現,照片不修改。
9. 
需以白色背景拍攝。
10.
光源需均勻而且不能有影子或閃光反射在臉部,不能有紅眼。
11.
如果配戴眼鏡:
‧ 眼睛需清楚呈現,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,且不能佩戴有色眼鏡(請避免配戴粗重的鏡架,配戴較輕巧之眼鏡)。
‧ 確認鏡架不遮住眼睛任何的一部分。
12.
因宗教因素須戴頭巾者,照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的底部至額頭的頂端及臉的兩側輪廓,必須清楚呈現。
13.
照片必須單獨顯現當事人的影像(不能有椅背、玩具或其他人的影像),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,無特殊表情且嘴巴合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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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uxuew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